艾滋病毒进入人体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血液才会产生艾滋病毒抗体,在此期间抗体检测呈阴性,这段时间即为窗口期。感染者体内的hiv数量会在这时达到一个峰值,传染性极强。急性感染期也出现在这段时间。目前国际公认的窗口期是6个月,但随着检验方式的进步,窗口期已经大大缩短。
窗口期有多长?
关于窗口期到底有多长的问题,目前医学界存在很多争论,有说6—8周的,也有说3个月的,最保守的说法是6个月!国内比较认同的说法是3个月,但是,根据中国艾滋病防治最高机构——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临床病毒研究室主任—曹韵珍教授的最新研究成果显示,窗口期是2—6周。
窗口期如何计算?
窗口期的计算应从高危行为之时或是接受输血之时算起,也就是说,如果你是1月1号发生高危性行为或是接受输血,那么,你接受抗体检测的时间应该是从1月1号算起6周后,也就是2月12日。
不同的感染途径会不会影响窗口期的长短?
艾滋病前期或感染并无特定病徵。 现时使用的抗体测试是测验身体中有否艾滋病毒抗体存在。不同途径的感染可能感染不同的亚型(subtype). 但都可在空窗期後的抗体测试中检定出来。同时,进入体内的hiv数量多寡也不会影响窗口期的长短。也就是说,不论是输血感染、性交感染、哺乳感染或其它形式的感染,也不论感染的hiv多少,一般都会在窗口期后出现抗体阳性反应。除极少特例外,不存在有的特定感染窗口期长而有的特定感染短的现象。
关于窗口期的长短
目前还没有国际上和国内统一认可的窗口期,比较流行的说法分别是6周、3个月和6个月。
其中,个人比较认可的是曹韵贞教授的6周理论。她在国际上也是权威,又有1000多例临床经验,这人命关天的事情谁都不会随便说的;很多朋友向她询问这个问题时,她从来都是斩钉截铁的,足见她对自己的理论是多么自信;另外,一方面现在的检测试剂已经足够灵敏了,所以才只有假阳,而从没有假阴。另一方面我们都是健康的年轻人,这么厉害的病毒一个半月还产生不了抗体吗?呵呵 当然,据我所知,所有人3个月时都会去复查的,这还是必要的。至少大多数医院和防疫站都还坚持3个月的说法,给自己的健康加上一把100%把握的保险,给自己100个放心吧。至于有些医生还在坚持6个月的说法,我首先怀疑他的业务水平和钻研态度,而且是不敢承担责任,这是在给他自己上保险,他不会错的,呵呵,如果他说要1年就更不会错了。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心理窗口期”。由于医学上还没有绝对明确的窗口期,有个别朋友甚至2年以后还在检查,不知道他们还要在恐惧中多久才能找到回家的路!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在深思熟虑后为自己确定一个明确的心理窗口期,也就是说,过了这个期限还是阴性就可以彻底放心,之后的任务就是如何恢复到以前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回到自己以前的生活中去。否则,担心猜疑是没有尽头的,谁也不想永远活在HIV的阴影中吧?
无症状的潜伏期
从感染HIV2-6周后,抗HIV抗体转为阳性,此时少数人(约2%)呈现一过性急性感染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僵直、淋巴结肿大、关节痛、肌痛、斑丘疹、荨麻疹、腹痛、腹泄及个别病人出现无菌性脑膜炎,查白细胞正常,但单核细胞增多,淋巴细胞比例轻度降低,血小板轻度减少。其后持续呈无症状期,待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时开始发病,无症状期可持续2-5年也有超过15年以上,大多数成人和青年感染HIV后,可长时间没有症状,但可检出病毒复制。随着免疫系统损伤,病毒不断增多,大多数感染了HIV的人才出现相关症状,如开始时出现倦怠感,发热持续不退,食欲不振和原因不明的体重减轻,继而出现腹泻、盗汗、淋巴结肿胀(首先腋下、股部等)全身症状。当HIV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时,常出现痴呆、健忘等症状。如果仅具有病毒抗体,而没有AIDS的特有的机会感染等症状时,称AIDS相关征候群(AIDS-related complex ,ARC)以及持续性全身淋巴结病(PGL)。
HIV感染后经过2-5年最终发展成AIDS者具有10%左右,ARC 30%左右,而无症状的HIV携带者占60%左右,从ARC发展成AIDS者占15%左右,所以大量患者为无症状的携带者。这就给AIDS的预防带来极大的困难。
HIV感染分类及AIDS诊断标准。 美国1993年修订的HIV感染分类系统及在青少年和成人中扩增监测艾滋病病例的诊断标准见表1
表1 美国1993年修订的HIV感染分类系统及AIDS诊断标准
CD+4T淋巴细胞分类 临床分类
(A)
(B)
(C)
无症状的,急性(初期)HIV或持续的全身性淋巴结肿大 有症状,但无A或C的情况 有艾滋病指征
①≥500/μl A1 B1 C1
②200~499/μl A2 B2 C2
③<200μl(T细胞计数中的艾滋病指征) A3 B3 C3
该标准是根据HIV感染者的临床表现分成A、B、C三种,又用CD4+T淋巴细胞计数将每个临床类型分成三个等级,在上述3种临床分类中,除分类C全部属艾滋病例外,凡CD4+T淋巴细胞<200/μl,或CD4+T 淋巴细胞百分比<14%的HIV感染者(即A3,B3),也可归入艾滋病病例。
美国CDC1993年HIV感染分类系统和艾滋病诊断标准说明,见表2
表2 美国CDC1993年HIV感染分类系统和艾滋病诊断标准说明表
分类 (下述分类有前提,必须是HIV感染者)。
详细内容
分类A:凡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即可归入A类:
1.无症状的HIV感染者;
2.持续的全身性淋巴结肿大;
3.有急性(初期)HIV感染的疾病或病史者;
分类B 有下列11种情况之一者,归入B类
1.杆菌引起的血管瘤病;
2.口咽部的念珠菌病(鹅口疮);
3.持续、经常或治疗反应差的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4.宫颈发育异常(轻度/严重)/宫颈原位癌;
5.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全身性症状,如发热(38.5℃)或腹泻。
6.口腔有毛状粘膜白斑病;
7.包括至少二次明显的突发或一处以上皮区的带状疱疹;
8.特发的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9.李司忒菌病;
10. 盆腔炎症状性疾病,特别是并发输卵管、卵巢脓肿;
11. 周围神经病。
分类C 包括25种艾滋病指征疾病,凡有其中之一者,不论CD+4T淋巴细胞数高低,即可诊断为艾滋病
1.支气管、气管或肺的念珠菌病;
2.食道念珠菌病;
3.侵袭性宫颈癌;
4.弥漫性或肺外的球孢子菌病;
5.肺外的隐球菌病;
6.引起慢性肠炎(病程>1个月),的隐孢子虫病;
7.除肝、脾、淋巴结外的巨细胞病毒性疾病;
8.导致失明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9.HIV相关性脑病;
10. 单纯疱疹引起的慢性溃疡(病程>1个月),或支气管、肺炎和食管炎;
11. 弥漫性或肺外的组织胞浆菌病;
12. 等孢子虫病引起的慢性肠炎(病程>1个月);
13. 卡波济肉瘤;
14. 伯基特淋巴瘤;
15. 免疫母细胞淋巴瘤;
16. 脑的原发淋巴瘤;
17. 弥漫性或肺外鸟型结核分支杆菌复合症或堪萨斯分支杆菌;
18. 任何部位(肺部或肺外的)结核分支杆菌;
19. 弥漫性或肺外其他种别或未鉴定种别的分支杆菌;
20. 卡氏肺囊虫肺炎;
21. 反复发作的肺炎;
22. 进行性多病灶脑白质病;
23. 反复发作的沙门菌败血症;
24. 脑弓形虫病;
25. 由HIV引起的消瘦综合症。
典型艾滋病有三个基本特点:①严重的细胞免疫缺陷,特别是CD4T淋巴细胞缺陷;②发生各种致命性机会感染(opportunistic infection)特别是卡氏肺囊虫肺炎(Pneumocystis Carini pneumonia 简称PCP);③发生各种恶性肿瘤,特别是卡波济肉瘤(Kaposis sarcoma,简称KS)。艾滋病患者发生PCP的占64%,同性恋及非洲艾滋病例中KS发生率较高。AIDS病人同时发生PCP和KS死亡率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