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起严重医疗事故的受害者,本来,我已经高高兴兴地做好了当一名父亲的准备,但现在,一条新生的生命即将逝去,我到现在都没机会好好看看她,摸摸她。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的爱人于2007年12月12日入住福建省妇幼保健医院生产,由于之前该院医生的误诊,导致胎儿在腹中受到严重损害,出生时即生命垂危(已确诊为超期太久胎粪吸入引发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呼吸衰竭、新生儿败血症、缺氧缺血性脑病、缺氧性心肌损害,宫内TORCH感染、低血糖症等)。现被该院新生儿科主治医生告知,婴儿存活的希望不大,即使侥幸存活,较为乐观估计以后也有60%以上的几率患有后遗症(脑瘫、耳聋、失明等)。可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即便是在剖腹产前的数日,当我爱人因为感觉胎动减少分别于12月7日(星期五)和12月10日(星期一)再次通过专家门诊找过两个主任医生进行检查和确认,还都被告知胎儿一切正常,预产期为12月17日左右。这几日来,我也考虑转院治疗,但经询问很多业内人士,都告知该医院是省内最权威新生儿治疗医院,而且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不利于移动。现在,本人和家中父母(不敢告知爱人婴儿情况)迫切希望院方能够出面进行必要的处理,但虽经多次反映,医院仗着自己在福建省内的特殊关系和在妇幼生产方面的权威地位,态度骄横,始终未对这起医疗事故作出任何说明和解释,甚至起码的人道安慰。我不知道他们的医德在哪里,党性原则又在哪里!
2007年7月2日以来,我爱人怀孕至今始终在这家医院进行检查和门诊,陆续找所谓专家门诊就诊达11次之多。期间,我们都严格按照门诊医生的要求进行相关的检查(胎心检查、B超、彩超等等及母体检查),均未发现我爱人和婴儿身体存在任何问题。在第一次B超后,门诊主任医生张瑾认为预产期为11月25日左右,以后根据医生的要求彩超后又被告知预产期为12月10日左右。我和爱人对医生的检查很相信,毕竟感觉这家医院是妇产科的权威。虽然在检查后期,曾发现羊水不足的情况,但门诊医生的诊断结论始终认为是正常的,没有对我们提出任何其它检查或住院的要求。一直到12月5日左右,感觉胎儿胎动减少,我爱人赶紧电话预约该张医生的专家门诊并于12月7日到该医院就诊,7日到医院检查后被告知,胎儿健康,胎心震动幅度不是很大,回去注意数数胎动就好了,下次见红再过来就可以了。由于该医生一贯态度不好,其解释无法令我们安心,我们又经“健康之路”(付费)顺利预约到该院郑巧玲主任医生并于当月10日到该院进行门诊。当时,我们告知医生胎动减少等情况及心中的疑虑,郑医生细致检查(这次是挂号费50元的特殊门诊),认为一切正常,小孩预产期在12月17日左右,胎动减少是因为婴儿进入产道,是正常反应,如果14日婴儿还没出生的话,来她那里继续做个检查。11日晚,我爱人感觉肚子疼痛,胎动进一步减少,考虑可能快生产了。12月上午8:30左右我就陪同爱人到医院准备入院生产。因产妇入院必须先到门诊开入院通知书,当我们去门诊时,门诊医生要求我们进行胎心检查并再次拍B超等后才肯开入院通知书(我们当时已明确告诉他肚子疼和胎动减少的情况要求紧急入院,被医生坚决拒绝了,告知没有再次经过以上门诊检查不能开入院通知书),到11点多当我排完队交完B超的费用才最终得到了入院通知书(因担心婴儿情况未去B超拍片只是交纳了费用)。这样当我们到达产科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整整又被耽误了宝贵的半天)。在产科,医生检查发现胎儿情况不是很好,随即做了深入检查,后紧急手术剖腹产,但由于婴儿属于超期儿(新生儿科诊断婴儿42周以上,为超期儿,说本来早就应该送来生产的),母体羊水被婴儿粪便等污染,胎儿在腹中大量吸入有害物质并伴有窒息,最终导致上面的结果。这么专业的医院,这么先进的设备,这么多的所谓主任,这么多次的检查,他们作为白衣天使的责任心到哪里去,乡下的赤脚医生都不致于如此吧。还有他们能够对患者哪怕有一点怜悯,哪怕少一点利益冲动,多一点博爱,在我们12日去办入院的时候能够及时处理,也许一切就不同了。一条新生命就这样即将被这家所谓的权威医院断送,天理何在啊!我忍不住仰天长吼,这世道怎么了,怎么黑和白如此的混浊,贪官贪的只是财,所谓白衣天使在却是在疯狂敛取高额医疗费用的同时敛取着我们国人的生命和健康,而且是如此的高尚和心安理得。
我恳求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们帮助我(我不需要钱,我需要正义的呐喊和善意的建议,至于空洞的通过法律途径的说辞可以免了)。那些麻木的中国人请走开,我鄙视你们,也许这种不幸同样会降临在你们或者你们的亲人和后代身上;那些走狗滚开,你们甚至不配钉在十字架上接受正义的审判,你们只是寄生将被审判的罪恶中的腐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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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2007年12月15日

